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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文
关于举办2016年辽宁省单位内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2/3 1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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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辽宁省单位内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全省三级治安防范重点单位:

为充分展示全省企事业单位安防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真实反映单位内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新面貌、新成果,加强内保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辽宁省公安厅内保总队与辽宁省内保协会决定在协会原计划举办的“蓝盾杯”全省保卫干部有奖征文活动基础上进行扩大和提升,由辽宁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和辽宁省内保协会共同主办,在全省内保、公交公安民警、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中开展“辽宁省单位内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奖征文活动。请各会员单位、全省三级治安防范重点单位的保卫干部与广大内保、公交公安民警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内保、公交公安民警可参看辽宁省公安厅内部通知——辽公内传发〔2016〕57号文件。


一、活动时间

1、征文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30日

2、评选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20日

3、颁奖时间:2016年10月上旬


二、征文主题及参与对象

(一)理论研究方向。征文形式为论文。阐述对新形势下保卫工作的理解、认识,展示解决当前单位安防建设难点、热点问题的新成果,强调对单位内部保卫工作有理性思考、有创新举措,有前瞻建议。要求字数在3000—5000字之间,非涉密,并可配图片。参与对象:全省公安内保、公交战线民警,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

(二)先进事迹方向。征文体裁不限,记叙文、散文、诗歌等题材均可。还原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个人事迹,真实描述事迹状况,讲述发生在保卫机构里生动鲜活的先进事迹故事,展现保卫干部群体乐观、坚毅、正面、向上的精神面貌,述说保卫工作中的酸甜苦辣、温暖感人的真情实感。可配图片。参与对象: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


三、征文相关要求

(一)格式要求。征文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件,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具体可参看附件范文格式。征文配图为jpeg格式电子文件,图片像素不低于1920×1440。

(二)报送要求。征文及图片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nnbyjzw@163.com,并将邮件标题标为“有奖征文”。


四、组织形式

(一)基层基础发动。各市、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内保支队、各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沈阳文保分局为基础组织单位,负责活动通知的传达,人员的发动,素材的收集、整理、初选、统一上报。

(二)活动统筹推动。辽宁省公安厅内保总队、辽宁省内保协会联合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整体筹划、组织、推进,并邀请相关学者、教授组成评审团进行奖项评定。

(三)活动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入选文章将编辑成书、出版印刷;“先进事迹”入选文章将陆续在辽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信息网,辽宁省内保协会《蓝盾》会刊、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上刊登发布。组委会还将向省内外主流媒体、优秀期刊、相关政府部门推荐获奖文章、研究成果、突出人物、感人事迹,让评选活动成为集中反映辽宁省内保、公交战线民警及广大保卫干部群体精神面貌和工作成果的舞台。


五、奖项设置及颁发

1、“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奖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纪念奖10名。

2、“先进事迹”优秀征文奖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纪念奖10名。

3、“最佳组织奖”

共计8个单位。奖励征文组织成绩突出的基层组织单位。各市征文数量和获奖文章数量也将作为此次活动的评选指标。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于2016年10月开展集中颁奖活动。


六、活动详情及报名咨询

组委会筹备中心

公安厅内保总队  梁大为 7202(联通)

公安厅内保总队  王昆鹏 7231(联通)

协会宣传策划部  黄金玉  024-23181199,13704026956

蓝盾会刊编辑部  薛宏娟  024-23181115,187400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