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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辽内保协字〔2019〕5号【通知】关于定期举办全省保卫干部岗位综合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6/2 14:13:44

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协会

 

保协字20195

 

关于定期举办全省保卫干部岗位综合培训的

通知

 

协会会员单位及全省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满足全省会员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对岗位综合培训的持续需求,形成规范的培训体系,便于各单位组织人员轮训,进一步提升保卫干部保卫管理水平和职业技能,确保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辽宁省内保协会决定定期组织全省保卫干部岗位综合培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辽宁省内保协会会员单位及全省各企事业单位的保卫主管领导、保卫干部、保卫工作相关人员。

2、培训人数:各市、各单位不限报名人数,全省报名满50人以上即可开班。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全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培训合格后,颁发《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内容

1、内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2、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隐患处置

3、《反恐法》条例解读与案例分析

4、激愤人员的劝解技巧 

四、时间安排

1、每年三月至十二月期间组织

2、每月10日前进行报名(十月为15日前)

3、每月报名人满50人后,当月下旬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每期培训时间为三天

五、培训地点

沈阳市假日智选,有特殊情况须更改培训地点时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

2000元/人(包括讲课费、资料费、食宿费等),培训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列支。

备注:报到当天收取酒店入住押金100元/人,办理退房时,由酒店前台退还押金。

(二)汇款方式:请提前汇款至内保协会账户。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协会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环支行

账号:0387010140940000411

(三)培训费发票说明:

1、 发票内容:培训费发票由辽宁省内保协会统一开具,发票内容为“培训费”。

2、发票类型:

如无特殊说明,培训费发票将开具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参训单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前向协会汇款,并提供电子版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相关信息,便于发票及时开出。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办法:

    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获取“关于定期举办全省保卫干部岗位综合培训的通知”及附表一全省内保系统保卫干部培训人员报名表》、附表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表,填好相关内容连同其余材料每月10日前(十月为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协会邮箱发送给内保协会秘书处

(二)联系方式:

1、辽宁省内保协会秘书处:

崔浩:024-23181290/23181222  15524081201

2、辽宁省内保协会财务部:

邱焱鑫:024-23181115  15502470009

3、辽宁省内保协会电子邮箱:

lnnbxh@163.com

4、辽宁省内保协会传真:

    024-23181115

5、辽宁省内保协会邮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7号,北方国际传媒中心412室,邮编110014。

附表一:全省内保系统保卫干部培训人员报名表

附表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表

辽宁省内保协会

                                2019613


附表一

全省内保系统保卫干部培训人员报名表

 

所在市


单位全称(准确的发票名头)


发票邮寄地址、收件人、电话


协会会员(是/否)


参训者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宿选择

标准间2人一间)  

大床房1人一间,需自行承担差额)

备注:如有司机等随行人员需提前与协会沟通

微信号(便于加入协会微信群,及时关注协会动态)


 

附表二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单位名称(发票名头)


2

税务登记号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单位地址


4

单位电话


5

开户银行


6

账号


7

发票金额(元)


 

注:另须提供电子版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通过协会邮箱发给协会。(协会邮箱:lnnbxh@163.com;联系电话024-2318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