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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喜报!辽宁省内保协会正式获批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11/25 11:14:36

在辽宁省公安厅内保总队的全力指导下,2021年11月16日,辽宁省内保协会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授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质,成为辽宁省内具有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唯一组织机构。


自2015年以来,北方国际传媒董事长霍起就曾多次在人大代表会上,针对保卫管理员的落实工作发表提案。

北方国际传媒董事长霍起


2020年3月,由辽宁省公安厅参与审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卫管理员》正式颁布施行。


围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工作,辽宁省公安厅内保总队不断加大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力度,多次向内保协会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并鼓励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优势,并全力积极参与资质的申报工作。


2020年10月15日,由辽宁省公安厅内保总队、辽宁省省内保协会、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进行标准立项与公示,为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工作提供了规范的体系支撑。


2021年3月,在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共同指导下,内保协会初步完成了教学培训、考核测评、实际操作、考务系统开发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拥有了完善的培训、考试、评定场地。


2021年5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会同中国人社出版集团在我省葫芦岛市组织召开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教材终审会,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张新天总队长应邀参会,并做经验介绍。

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张新天总队长


2021年6月,辽宁省内保协会完成了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申报工作。


2021年7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组成员来协会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汇报。


2021年11月16日,辽宁省内保协会正式成为辽宁省内唯一具有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质的组织机构。


2021年11月19日,辽宁省内保协会组成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小组,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由省内保协会秘书长崔浩针对即将开展的工作做详细的部署与讲解。


辽宁省内保协会常年致力在维护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战线上,着力提升保卫管理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知识理论水平。未来,协会将依托自身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在省公安厅内保总队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评价后的合格人员发放人社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具有唯一编码,人社部官网备案可查询。